在职研究生之家网讯: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及结题工作的通知已经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各有关单位:
2025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湖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5〕399号)、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启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校行发研究生字〔2008〕8号)和《关于印发<湖南师范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处发〔2025〕5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25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及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申请人须为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向研究生指导教师倾斜),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年龄不超过60岁。
(二)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原则上可再参加1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6人。
(三)下列人员本次不能申报:未完成已承担我校及省教育厅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虽已完成但截至本通知下发之日未报送结题报告书的项目负责人。
(四)现有逾期未结题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数超过5项(含5项)的学院,本次不得推荐申报新项目。
二、研究类型、范围及期限
(一)省级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种。
(二)立项范围可以参考《2025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指南》,也可以自行选题。
(三)项目研究期限,校级项目不超过2年,省级一般项目1年,省级重点项目不超过2年。
三、申报程序、项目数量和经费保障
项目采取本人自愿申报、学院推荐、学校评审的方式确定。各学院可推荐不超过三个项目。经专家组评审,确定30个项目为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项目,同时推荐3项申报教育厅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重点项目,11项申报教育厅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一般项目。校级项目资助0.8万元/项,分两次拨付,首期拨付金额0.5万元,中期考核通过后拨付0.3万元;教育厅重点项目资助5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1万元/项,具体拨付方式根据教育厅规定执行。获批为教育厅立项的项目,不再给予校级项目经费资助。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者须填写2025年《湖南师范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被推荐为教育厅教育教改立项的申请者需填写《2025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每个申报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
(二)申报学院填写《2025年湖南师范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
以上申报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请各单位于2025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五、结题项目申报及评审
1、结题范围:
根据立项文件应于2025年及以前结题而未结题的校级、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还在研究期内,但已完成研究内容且研究成果已达到结题要求的课题也可申请本次结题。
2、结题程序:
① 结题申请(10月12日前)。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校级课题)或《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并提供以下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研究工作总结报告、资助经费使用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及其它有关材料。教改成果的形式包括:教改论文、著作、调研报告、实验报告、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讲义、教材(含实训教材)、实验指导书、教学课件、教学软件等。《结题报告书》一式5份,附件材料一套,交至学位办。
②专家评审(10月17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项目研究情况和结题申请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校级教改课题和省级一般项目专家评审主要采用材料评审的方式;省级教改重点课题专家评审采用答辩评审的方式。
③ 审批上报(11月18日前)。研究生院根据专家组意见对结题申请进行审批,对于准予结题的校级项目发放结题证明,对于准予结题的省级项目报省学位办审批。
3、各学院需按时督促以前各年度立项且未结题的校、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并将中期报告书或结题报告书(一式一份)及结题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与今年的申报材料一起集中报至研究生院学位办。无正当理由,应结题而未按期结题的项目,学校将收回项目资助经费,全校通报,并暂停所在单位申报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资格。课题立项负责人员需规范经费使用,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2025年10月5号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